地质灾害防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决不能急功近利,要从致灾体本身和社会系统的复杂性以及人地关系耦合等方面去综合考量。建议做好以下工作:
(1)在组织领导方面,强化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至关重要。要切实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齐抓共管”的原则,确保每个责任主体履行防治责任,形成协同合作的工作格局。建立定期工作会商制度,要充分调动各相关部门的积极性,形成协同合力,做到信息的及时共享和工作的高效推进。
(2)在巡查排查方面,应强化工作力度,特别是对重点区域,如山区村庄、山区学校、景区景点等,以及工程线路等重大工程建设区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与当地居民建立有效的信息反馈机制,形成社区共治的态势。
(3)在灾害研究方面,做好重大地质灾害事件的数据积累工作,尤其是详细完整的地质灾害分布图,这一工作是分析灾害形成机理与分布规律的基础,也是建立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模型的基础。
(4)在科技运用方面,应充分利用地质灾害自动化监测预警设备,可以通过引入先进的遥感技术,如卫星遥感和无人机巡查,实现对地质灾害隐患区域的高效监测。采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如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分析,对监测数据进行快速而准确的处理,提高监测系统的智能化水平。
(5)在群测群防方面,进一步建立健全的地质灾害防治网络,形成县、乡、村、组四级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实现信息的多级传递和协同响应。同时建议邀请地质灾害防治专家进行专业培训和多种形式的科普宣传,向社区和公众传递相关知识。这有助于提高居民的识灾、辨灾、观测、处置、自救、互救等能力,从而降低灾害发生时的风险和损失。
(6)在应急响应方面,应制定详细的地质灾害应急响应计划,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和任务,确保在发生地质灾害时能够快速、有序地响应。定期组织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提高各级政府和救援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7)在资金保障方面,进一步探索多元化的资金筹措渠道,包括政府拨款、社会捐赠、保险资金等,形成多层次、多渠道的资金保障体系。设立专门的监管机构,对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效益。
(8)在人才培养方面,加大包括地质灾害在内的自然灾害风险防控、防治与应急救援相关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力度,以满足我国有效减轻地质灾害风险各层次人才需求,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平稳发展。